最近沒工作 , 只好找報紙再找一間 ,
後來應徵到了樹林中山路的一間工程 ,
經理說 把板模的材料準備好就行了 ,
後來隔天就有了工作 ,
早上六點 , 出門到了土城交流道下面的全國加油站集合
最近沒工作 , 只好找報紙再找一間 ,
後來應徵到了樹林中山路的一間工程 ,
經理說 把板模的材料準備好就行了 ,
後來隔天就有了工作 ,
早上六點 , 出門到了土城交流道下面的全國加油站集合
在多的難事 , 在未來 只能成為後人的教訓 !!
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 ! 只有願不願意去解決 !!
當有難處時 ,, 難道問題會存在一輩子嗎 ?!
只有你的心願不願意把事情過去 ,
事情終究是發生了 , 你想如何處理?
2003年底,帶著神賦予我的神聖使命:「往普天下去,傳揚這大好的信息,領萬人來歸向他」,我與兩位同工來到了四川。起初,沒有人認出我來,畢竟我離開那裡近十年了。我開始投入大量時間找我過去的朋友,也恆切禱告,將重擔交託全能的神。感謝主!正當我要灰心時,神感動我出去,一出去便碰上了我的朋友,他見我面的第一句話就是:「大哥,你還活著?」的確,經歷那麼多的苦難和死裡逃生,在常人看來我是難以存活的。我激動地告訴他們:「是啊。我現在已經信靠了耶穌,並成為了傳道人。今天,神要我回來尋找你們這些兄弟和朋友,好叫你們知道神愛世人的大喜訊。」我與他們分享這許多年來我在外的種種經歷,分享在哈爾濱的朋友也悔改信主的見證,同工亦在一邊代禱,仰望神施恩典
我還去探望了那些被我傷害的人,乍一看到我,他們很害怕,但當聽完我的得救見證後,他們很受感動,原諒了我過去所做的。
初期事工
不堪的過去帶給我的是傷心,但現今神揀選了我,讓我得享他那永遠的愛,也讓我用基督的愛去愛人。
1998年,長江洪水氾濫。歐陽老太拿出全部的積蓄,購了許多衣物救災,並為死亡線上的靈魂流淚禱告。
災區關懷

一 次,我與他們一同參加禱告會(但說實在的,我還不知道什麼叫禱告)。他們都跪下了,我愣在那裡不知如何是好,一位姊妹便要我也跪下,聞此言,我的心像被錘子給狠狠地砸了一下,因中國有句古話:男兒膝下有黃金,跪天跪地跪父母。我心裡想著:當我孤單在外漂流時,別人要我下跪,必要打的頭破血流,現在卻在這要我下跪?「不跪!」我心一橫,生硬地回答。弟兄姊妹便流淚為我禱告 ,求主赦免我,併除去我的剛硬,讓我能謙卑悔改。我當時認為這些人不可理喻,這有什麼好哭的呢?但隨即一股奇妙的力量,使我慢慢地跪了下去。礙於情面,一旦有人起來時,我便坐起來,不讓人知道我剛才是跪著的。回到家,姐姐才解答了我的疑惑,她說:「你不是說要跪天跪地嗎?今天你跪的不是人,而是神。就是聖經裡的那位真神,也就是我們今天所信的救主耶穌。」明白過來,便更多地去參加聚會了。
我於1997年9月13日終於盼到了受洗歸入主基督的這一刻。這一時刻我終身難忘,想到主對我的恩典時,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。主啊,你真要我這樣一個罪魁嗎? 可是主啊,你實實在在又為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主啊,我當如何報答你對我的恩典?如果沒有主的恩典,我的生命早已不存在;神用自己的意思帶領我、恩待我。想到主為我死,又想到主的復活,給我帶來了永遠的盼望 ,使我成為新造的人,原先的我已經死了,舊人變新人,我要跟隨我的救主走十字架的道路。主為我死,我為主活,所以我有一個心志,要在這末後的世代作一個見證主、榮耀主的門徒,像主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那樣為主盡忠。感謝主,我今天已改名為張約翰。在這裡我要向還在黑暗裡我所認識與不認識的朋友大聲疾呼:回來吧,流浪人!天父在等待著你,他要把你從黑暗中帶入光明,從死亡中拯救出來進入永生,成為他的兒女。我們要認自己的罪,真心誠意地認罪悔改,歸信主耶穌。神是信實的、慈愛的、公義的,他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,他的恩典要伴隨著他的兒女,直到永永遠遠。
為金錢奔波,一無所得
出獄後,身體極其虛弱的我依然不知道要到哪裡去
1995年底,我離開了太陽城,去尋找自己的另一片天空。第一個目的地是廣州,一個開放又活躍的城市。我想努力掙錢,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,讓自己做到最強、最好。朋友們得知我在廣州,從香港特地趕來,供應我的一切開銷。令人無法理解的是,眼看要做成的生意,到了我手裡,往往變成空。這樣持續了四十多天,我覺得實在沒有意思,就離開廣州,飛去了連雲港。在當地朋友的幫助下,我兩次進了公海,並不斷往返北京、上海。
這樣在外流蕩,商海浮沉,除了孤獨和寂寞始終陪伴著我以外,我一切的勞苦結果都是一場空。
「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:『我眼中不怕神』,他自誇自媚,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,不被恨惡。他口中的言語儘是罪孽詭詐,他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。他在床上圖謀罪孽,定意行不善的道,不憎惡惡事。」(詩篇36:1-4)這是我當時的寫照。
獄中
1993年3月7日,公安機關指定跨省跨市抓捕我,我被捕入獄,開始過著監獄非人的生活。想到不可能出獄,性格暴躁的我在監獄中更是拚命地摧殘別人,但因此惹來公安機關對我的無情打擊,我被兩次關到地下室的鐵籠子裡,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,人不人,鬼不鬼。那期間,沒有朋友、親人來看我。在公安機關多次審訊後,我的逆反情緒不斷高漲,把一切罪惡責任都推給別人,而堅持自己是無辜的。
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然而我蒙了憐憫,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,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。——提摩太前書1:15-16
當我從罪惡的死蔭中被全能的神救贖出來,獲得新生後,感恩的心常常激勵我;但回首自己的過去又是那麼的刻骨銘心。為了述說主在我身上所行的奇事,我願意誠實見證。
埋下仇恨的種子
我是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人,父母均為工人。1966年,我們舉家搬到了四川省德昌縣,生活極其貧困,家中有兄弟姐妹六人,卻只有父親一個人掙錢養家。那一年,七歲的我上小學了。由於學習努力,一直到三年級我的成績都很好。然而,1969年,父親被紅衛兵抓去,無休止地進行批鬥。這使我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傷害,也埋下了仇恨的種子。因為父親被批鬥,我們這些孩子也都低人一等。一天放學後,班主任吳老師把我叫到他家裡,對著飢腸轆轆的我拳打腳踢。那以後,我對吳老師恨之入骨,也不願意學習,成績直線下滑。